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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 桂林市心理医院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09:15 本文来源: 医院管理员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 桂林市心理医院

人才招聘公告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于1959年9月,是隶属于桂林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业务受桂林市卫生健康委指导,是桂林市目前唯一一所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增挂“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桂林市心理医院”、 “桂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精神心理分院”牌子,下设桂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精神心理卫生学教研室。医院肩负着桂林市493万人口的精神病防治任务,同时承担民政对象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是集临床、科研、教学、康复、社区服务于一体的精神卫生机构。医院在2019年至2021年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均获评为A等,排名逐年上升,2021年获得全国无年报组精神类(共126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第十名。

为建设优势学科以及医院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致力于寻找有理想抱负,善于合作,勇于担当的工作伙伴。我们将给您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舒心的工作氛围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现诚邀广大卫生精英加盟。

一、人才待遇

1、学科带头人:给予45-55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

2、学科骨干:给予25万元左右(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

3、高学历人才:给予全日制博士40万元左右(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给予全日制硕士20万元左右(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

4、紧缺岗位人才:已取得精神科住院医师规培证的给予5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

5、根据《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经桂林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文件精神执行。与上述待遇有差距的由医院补足。待遇按“就高不叠加”原则执行。

6、以上人才执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并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桂林市委编制办公室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申请编制手续。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接收到医院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医院和科室工作安排。

(二)各岗位条件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招聘人数

高学历

人才

博士:精神卫生、心理相关专业。

硕士:精神卫生相关专业

全日制

博士、硕士

按学科发展、专业对口、执业范围对口原则认定。40岁以下(含)。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2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或医师执业考试合格证明。                

2、有住院医师规培经历者优先或经考察合格后能及时到岗者优先。  

3、执业范围注册为精神科或执业范围未注册者优先。

4、35岁以下(含)。

5

(岗位招满为止,高学历人才不限)

三、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医院会根据简历情况适时组织考察,具体截止日期视招聘情况及时调整。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请将电子简历及佐证材料形成一个PDF文件(总大小不超20M)发至邮箱,邮件主题栏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在校成绩单、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及论文发表、科研、获奖等相关证明。如无佐证材料的简历视为无效。

联系人:潘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773-6767263       电子邮箱:flyyrsk[at]163[dot]com

医院官网:www.glflyy.com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福利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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