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我院举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07-0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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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7月4日上午,我院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业务培训。临床科主任、医师等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了培训。
这次政策业务培训由医保科赵茶山科长主讲,她首先对《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然后就桂林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与往年有所不同进行了讲解。目前我院收治的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两个病种列入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慢病,赵科长从经办规程、报销政策、保障待遇等几个方面对临床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这次培训,让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相关内容,为以后开展此项工作打下基础,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新政策正常看病就医,开始享受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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