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必读!市福利医院近期就诊、探视、陪护指南
您们好!
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我院根据广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各项防控措施。在此,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向前来我院就诊患者、家属、陪护等人员,特别提出以下温馨提示,请您来院前仔细阅读。
就 诊 指 南
一、医院大门入口设置有体温检测点,配有安保人员、医师、护士等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筛查,请您和家人配合测量、登记等工作。
二、根据疫情相关防控规定,为避免交叉感染,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务必佩戴口罩进入医院;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为了您及家属的安全,最多限一位家属陪同就诊。您及陪同家属如有下述第6条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①发热(体温≥37.4℃);
②2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
③2周内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
④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⑤2周内有发热、干咳,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
⑥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三、如您有发热情况(体温≥37.4℃),请务必先到发热门诊就诊,禁止进入院区。
四、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按要求投入指定废弃物的垃圾桶内。
住院探视、陪护指南
一、如无特殊事宜,近期谢绝探视(能不探视则不探视)。可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慰问方式,以免交叉感染。如患者病情特殊需要家属探视,经主管医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医院。
二、疫情期间,住院病人无特殊情况,建议临床科室不留陪护。是否需要陪护,由护士长与主管医生沟通后决定。
三、探视、陪护人员请戴好口罩,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口罩必须遮住口、鼻,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包裹,没有纸巾时注意用手肘部遮挡,不随地吐痰。
四、病区实行门禁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
①发热(体温≥37.4℃);
② 2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
③2周内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
④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⑤2周内有发热、干咳,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
⑥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以上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广大患者理解和信任,请您放心就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健康的服务!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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