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 桂林市心理医院 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于1959年9月,是隶属于桂林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业务受桂林市卫健委指导。医院同时增挂“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桂林市心理医院”、 “桂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精神心理分院”牌子,下设桂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精神心理卫生学教研室,是桂林市目前唯一一所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现为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精神卫生研究所精神医学专科联盟单位并设立湘雅名医工作室,系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协作医院及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外实践基地,医院精神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临床心理科为桂林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我院是全区首个集临床、科研、教学、康复、社区服务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实力位于广西精神病专科医院前列,朝着“广西领先、全国知名”的目标奋进。
一、招聘条件
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 其他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高学历 人才 | 博士:精神卫生、心理相关专业 硕士:精神卫生相关专业 | 全日制 博士、硕士 | 按学科发展、专业对口、执业范围对口原则认定。40岁以下。
| 3 | 按博、硕层次给予40-20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医院保障科研经费,优秀者按规给予中层职务。 |
临床医师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持有住院医师规培证优先。35岁以下。 | 9 | 取得精神科住院医师规培证的给予5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 |
二、招聘待遇
待遇从优。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桂林市委编制办公室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并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和配偶的工作问题,接收到医院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特殊情况一人一议。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微信公众号、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官网同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各岗位招满(高学历人才除外)。
2、资格审核
医院以报名信息及简历,初筛进入面试人员。
(1)应聘人员须在电子版简历中附以下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全日制及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者证明)、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学校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其他资格证或获奖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应聘高学历人才,需在电子版简历中增附以下材料扫描件:能反映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及获奖情况、导师简介等原件扫描件。
(2)有意者请将电子简历及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文件(总大小不超30M)发至邮箱flyyrsk[at]163[dot]com,邮件主题栏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
3、面试
(1)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察。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个人。
4、录用
参加面试及考核的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提出拟录用名单,上报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5.、体检
经录用人员,按医院要求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岗位的,根据面试者的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6.、签订协议或合同
经录用的面试者,由人事科发出录用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者,视为放弃录用机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773-6767263 电子邮箱:flyyrsk[at]163[dot]com
医院官网:www.glflyy.com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福利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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