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 桂林市心理医院 医师招聘公告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于1959年9月,是隶属于桂林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业务受桂林市卫生健康委指导,是桂林市目前唯一一所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增挂“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桂林市心理医院”、 “桂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精神心理分院”牌子,下设桂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精神心理卫生学教研室。医院肩负着桂林市493万人口的精神病防治任务,同时承担民政对象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是集临床、科研、教学、康复、社区服务于一体的精神卫生机构。医院在2019年至2022年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均获评为A等,2021年获得全国无年报组精神类(共126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第十名。
为建设优势学科以及医院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致力于寻找有理想抱负,善于合作,勇于担当的工作伙伴。我们将给您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舒心的工作氛围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现诚邀广大卫生精英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医院和科室工作安排。
(二)岗位条件
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临床 医师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 一、35周岁以下(含)。 二、应届生:2024届毕业生(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视同) 三、往届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或医师执业考试合格证明。执业范围注册为精神卫生或内科或执业范围未注册。具有住院医师规培经历者优先或经考察合格后能及时到岗者优先。 | 3 | 已取得精神科住院医师规培证的给予5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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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才待遇
(一)工资标准及奖励性绩效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会福利等。
三、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医院会根据简历情况适时组织考察,具体截止日期视招聘情况及时调整。
四、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符合条件者请将简历及佐证材料形成一个PDF文件(总大小不超30M)发至邮箱,邮件主题栏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请加水印)、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毕业生推荐表、在校成绩单、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规培证(规培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论文发表、科研、获奖等相关证明。如无佐证材料的简历视为无效。
(二)现场报名:将相关材料投递至我院人事科(桂林市秀峰区福利路4号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2号楼7楼)。
医院官网:www.glflyy.com 电子邮箱:flyyrsk[at]163[dot]com
联系人:潘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773-676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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